河北邯郸市第七医院收取50元慢特病认定费 回应:系认定医师酬劳
河北邯郸市第七医院收取50元慢特病认定费 回应:系认定医师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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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实习生陈一彤 记者宋梦华)近日,河北邯郸网民郝先生在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反映,邯郸市第七医院收取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费50元,他质疑收取这笔费用的合理性。对此,邯郸市第七医院回应,50元认定费系认定医师酬劳,属于按规定收取。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回应,正在调查了解此事。
郝先生告诉记者,他近期在办理门诊慢(特)病认定的相关手续,并已在河北智慧医疗平台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3月8日,郝先生带着完整的病历、病理报告以及确诊证明,前往邯郸市门诊慢(特)病认定定点医院之一的邯郸市第七医院进行现场认定。“我把各种纸质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后,工作人员告诉我还需要缴纳50元的认定费。我只是来邯郸市第七医院认定病情,并不需要医生检查病情,为什么还要收取50元?”郝先生对收取这笔认定费的合理性表示质疑。
针对郝先生的疑问,记者采访到邯郸市第七医院,其工作人员称,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邯郸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规定,认定慢(特)病需要两位主治医师以及两位副主任医师进行初、复审,4位医师同时签字认证方能生效。“4位医师对患者的纸质材料进行现场认定时,需要核实材料是否属实,内容是否缺失。这50元认定费是作为4位医生的酬劳收取的,其中,主治医生的认定费是每人10元,副主任医师的认定费是每人15元,加起来共50元。”邯郸市第七医院工作人员表示。
经查阅,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于2021年6月3日下发的《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并未提及50元认定费一事。对此,记者联系到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其工作人员表示,上述文件中没有对这50元认定费的明确规定,具体细则还需咨询市级医疗保障局。
记者随后联系到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正在调查了解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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