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谈 | 维权新问题需要监管“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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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消协发布《2021年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当前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仍然不容忽视。2021年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主要存在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网络消费新业态下的虚假宣传等八大情形。(据人民网3月15日报道)
打开智能电视,想看一场精彩的体育比赛,又多又长的开机广告让人烦不胜烦;点开视频平台,想追一部热播的电视剧,花钱买了会员不算,还要“付费超前点播”;打开直播购物平台,跟着网红主播的超低优惠“买买买”,结果收到的却是假冒伪劣商品……刚刚过去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再次成为焦点。许多网友总结自己踩到的“雷”、遇到的“坑”,发现一些消费新领域纠纷变多,甚至成为投诉“重灾区”。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飞速发展,直播带货、网络购物、社区团购、门店到家等形态丰富的网络消费快速崛起,不仅以全新的消费体验满足了人们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也为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然而,随着消费领域的不断拓展,很多新的侵权情况逐渐暴露,消费维权形势也发生较大变化。与以往的纠纷不同,新出现的直播带货售假、跨境购物物流周期长、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未成年人网游充值等问题,往往呈现出“脱实向虚”、交易参与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造成消费者取证难、维权难,一旦掉进这些消费陷阱就会让人苦不堪言。
消费连接着每个人的美好生活,也关系着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消费新领域,“新”在形态、“新”在模式,更应该“新”在对消费品质的更高要求和对消费者权益能更好的保护。如果消费新领域沦为侵权“重灾区”,不仅会让千千万万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也会阻碍经济新业态的发展,这个问题不容小觑。
拓荒者开辟了原野,治安官不能姗姗来迟。维权场景在变,新的维权问题不断出现,相应的监管措施也要不断“更新”“迭代”,推出“新版本”。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对消费新业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改进监管方式,做到精准监管、有效监管。比如,借助大数据等技术,对新产品和服务进行质量溯源、全过程监管,不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消费者权益提供更有力的前置性保护。另一方面,还应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加强对消费者交易风险的提示,建立更有效的消费者投诉和预警机制,以保护消费者的消费热情。此外,广大消费者也要不断增强理性消费意识、提高对网络信息的分辨力。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两天,不少人表示,“希望‘3·15’成为一种常态”,其实就是期盼有效的监管能始终成为一条高压线。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发现新问题、适应新情况,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上不断升级,才能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新的消费业态、模式持续释放动能,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贾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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