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出台六项措施支持河北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
河北省发改委出台六项措施支持河北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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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出台六项措施
支持河北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
河北日报讯(记者潘文静)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提出六方面措施,深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战略部署落地见效,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更好支持服务河北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
支持河北自贸试验区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依法依规向河北自贸试验区下放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全面贯彻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各项要求,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项目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办理。
支持河北自贸试验区加快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紧紧抓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有利时机,着眼扩大与相关国家贸易规模,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完善“单一窗口”应用功能,拓展地方特色应用,不断提升“单一窗口”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提升通关效率,提升“单一窗口”数据共享平台水平,明确数据安全管理责任,为自贸试验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通关服务。
支持河北自贸试验区发展数字经济。围绕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支持雄安新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数字交易中心建设,支持正定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巩固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优化数字贸易生态环境。
支持河北自贸试验区加强生态环保和能源安全。鼓励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利用现有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碳减排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曹妃甸片区液化天然气(LNG)储运设施建设,组织安排外采LNG资源,确保天然气气源稳定供应。
支持河北自贸试验区发展现代物流。支持曹妃甸片区发挥唐山港口型(兼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作用,正定片区发挥石家庄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作用,优化产业布局,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发展供应链集成业务。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多式联运、海关监管查验、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枢纽间业务集成、运行协作,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促进物流提质降本增效。
支持河北自贸试验区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加快发展科技服务、工业设计和工业软件、节能环保、展示展销等生产性服务业,探索发展新型服务消费,培育壮大一批服务贸易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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