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聚焦河北

活动轨迹公布!河北10地紧急寻人

2021-12-05 01:34:38 来源:河北日报微信公众号

扫码阅读手机版

无极县

无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紧急寻人的公告

广大居民:

经县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现将鹿泉区确诊病例的2名密切接触者(均在普兴电子厂工地务工)在我县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切接触者1王某某

11月28日

19:00自驾回高头乡王家庄村家中,之后居家未外出。

11月29日

07:15自驾送孩子到王家庄村小学上学,之后返回家。

08:00自驾到无极县凯美酒店停车场,车内等人未下车。

10:00与周某某、赵某某见面,乘坐周某某车到贸易街贸易市场北门工商银行,周某某驾车离开,王某某和赵某某在银行向女员工咨询业务,约3-5分钟后离开,送赵某某回家,王某某未下车。

10:20自驾到光明街工商银行,期间与银行1名男员工在一体机办理业务,10:40驾车离开。

11:22自驾到北苏村大街口曹状元烧饼买烧饼。

11:25自驾到北苏加油站加油,期间与1名女员工交谈,之后自驾去鹿泉。

密切接触者2王某某

11月29日

13:30自驾回高头乡北虎庄村家中并午餐。

15:00自驾返回裕华区。

广大居民看到公告后及时相互转告,有以上共同行动轨迹的人员落实如下防控措施:

一、立即向属地社区(居委会)、乡镇(村委会)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与县医院联系,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到县医院发热门诊观察治疗。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无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4日

唐山市丰润区

唐山市丰润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紧急寻找满洲里市本土确诊病例王某的密切接触者的乘车司机的公告

广大居民:

2021年12月3日接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满洲里市本土确诊病例王某的密切接触者及次密接触者的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曲某某系我区居民,被判定为同空间密切接触者,现紧急寻找次密接人员,以下为曲某某的行程轨迹:

2021年11月30日上午,曲某某与牛某、吕某、罗某某一行四人从唐山市丰润区曹信庄附近打车至任各庄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付款时间为09:51,支付金额为10.02元,支付宝订单号为:2021113022001400831442013592,商家订单号为:10374873009670001012763258_APP3。核酸检测后,四人从任各庄卫生院附近乘坐电三轮车返回曹信庄附近。付款时间为10:58:33,微信支付金额为10元,微信名为“硕军”。微信转账单号:10001071012021113000135745867156。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看到公告后请及时相互转告,凡上述时间之后乘坐过以上车辆人员及以上车辆司机,请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做好自我身体健康监测,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接种疫苗,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丰润区防控办联系电话:5155305

丰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5123864

唐山市丰润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唐山市路南区

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哈尔滨返京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蒋某某的行程轨迹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2021年12月3日下午,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天津市滨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涉及哈尔滨返京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蒋某某,于2021年11月29日15:15至16:10,在唐山市万达购物广场有活动轨迹,同行人员2人。根据市、区专家研判,现将蒋某某一行三人在万达海底捞就餐的行程轨迹予以公布。

经调查,蒋某某一行三人于11月29日15:15,在万达地下车库乘坐左侧第一部电梯直达海底捞餐厅,期间三人均佩戴口罩,电梯内无其他人员,15:20进入餐厅,在83号桌就餐,16:03结账离开,随即乘坐左侧第一部电梯返回地下车库,取车离开,期间均佩戴口罩,电梯内无其他人员。

请广大居民朋友看到公告后立即相互转告,在上述过程中与蒋某某有过接触的居民,立即向所属县区疾控中心或所属街道、社区主动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勿外出。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蒋某某等三人现已在哈尔滨落实集中隔离,三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皆为阴性,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旅经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时提前3天向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报备,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路南区防控办联系电话:0315—5200625

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315—2597208

唐山市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3日

秦皇岛市海港区

关于紧急寻找次次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2021年12月1日19时,海港区疾控中心接到秦皇岛市疾控中心转发黑龙江省疾控中心关于新冠初筛阳性病例郑某的密接高某的同乘人员曲某(次密接)协查函,经流调排查,其中涉及1名相关人员未追踪到。具体情况如下:

11月29日,曲某夫妻由天津火车站乘坐Z383次列车5时26分到达秦皇岛站,由地上出站口步行至迎宾路乘坐出租车,5时50分许到达橡树湾小区门口。

请该时间段搭乘曲某夫妻的出租车司机(次次密接)主动向海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配合管控。

另:2021年12月3日13时50分,海港区疾控中心接到秦皇岛市疾控中心转发吉林市疾控中心关于确诊病例韩某某的密接周某某的同乘人员于某某(次密接)协查函,经流调排查,现急寻25路公交车同乘人员(次次密接)。具体情况如下:

11月27日18时20分许,于某某在山海关火车站乘坐25路公交车,于19时许到秦港六公司公交站下车。

12月1日10时20分,李某某(于某某同行人员)在秦港六公司乘25路公交车,11时许在山海关火车站下车。

请以上时间段乘坐25路公交车的乘客主动向海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配合管控。

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设计距离,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主动扫码、亮码出行。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3553616/3553625

海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河间市

河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次密接人员进行排查管控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1年12月3日,河间市疾控中心接到沧州市疾控中心推送密接李某某协查函,收到协查函后,河间市疾控中心立即对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已在河间市集中隔离,为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2月2日晚18时,自驾车在卧佛堂四季烧烤同朋友聚餐;

12月3日早晨7点,在河间大河加油站加油。

一、请11月30以来,与李某某有接触史或与其行程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作单位、市防疫办主动报告。对不如实申报的个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若您发现身边有相关人员没有主动报告的,请拨打市防疫办电话(0317-3272600)进行举报。 

河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肃宁县

肃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新冠肺炎密接人员轨迹的通告

2021年12月3日15时,肃宁县疾控中心接到沧州市疾控中心转发石家庄市疾控中心关于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的密接协查函,函示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同工地工作人员涉及我县。现将密接人员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密接一轨迹:2021年12月1日16时左右到达肃宁县尚村镇北辛庄村家中,2日上午8:30到9:30在北景超市买东西,3日上午10点-12点在尚村集市买烟叶、糕点、果子。

密接二轨迹:2021年12月1日16时左右到达肃宁县尚村镇北辛庄村家中,2日未外出。

密接三轨迹:2021年12月1日16时左右到达肃宁县尚村镇北辛庄村家中,2日中午11:30时-1时左后到齐庄粮站附近库氏快餐吃饭,饭后回家未外出。

密接四轨迹:2021年12月1日16时左右到达肃宁县尚村镇北辛庄村,之后自驾车返回邵庄乡朱庄村家中,至今未外出。

密接五轨迹:2021年12月1日16时左右到达肃宁县尚村镇北辛庄村家中,17时-19时左右在新大众洗浴中心洗浴,19时-19时20分在耀华西门极品羊肠汤吃饭。2日上午9时-10时左右去尚村镇皮毛市场,3日上午9时-10时左右到尚村镇皮毛市场,10时左右回家,下午居家未外出。

密接六轨迹:2021年12月1日16时左右到达肃宁县尚村镇北辛庄村家中,2日13时30分、17时到南大史完小学校接孩子上下学。3日17时到南大史完小学校接孩子放学。

密接七轨迹:2021年12月1日16时左右到达肃宁县尚村镇北辛庄村家中,3日上午10时23到10点25去齐庄粮站丁字路口南30米路东北景超市购买面粉,11时在南大史幼儿园接孩子放学,13时40分送孩子上学,16时10分接孩子下学。

密接八轨迹:2021年12月1日16时左右到达肃宁县尚村镇北辛庄村家中,3日上午6时自驾车到公园练车,10时左右在尚村镇外环练车。

截至目前,上述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一)12月1日(含)以来与密接人员有接触史或同时空暴露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与属地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联系,主动报告,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工作。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拨打120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11月13日以来,有内蒙古满洲里、通辽,黑龙江齐齐哈尔,11月19日以来,有石家庄鹿泉市等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现阳性病例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与属地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联系,主动报告,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工作。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拨打120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习惯,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恶意散播谣言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

肃宁县疾控中心:0317-5021152

肃宁县防控办:0317-5015352

肃宁县排查管控组:0317-5015891

肃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海兴县

海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紧急寻找次密及次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2021年12月3日16:40分,海兴县疾控中心接到沧州市公安局转推《河北省公安厅应对新冠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石家庄鹿泉市确诊病例高某某等4人的次密接吴某某的协查函》,涉及我县吴某某为密切接触者刘某某的列车同乘人员(刘某某为内蒙满洲里来冀人员,其与石家庄市鹿泉区高某某、张某某等4名确诊病例同宿舍,被感染的风险较高),目前吴某某已集中隔离,已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的接种,现无发热等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新冠病毒核酸为阴性,因此我中心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

一、现紧急寻找次密接人员,以下为吴某某的活动轨迹:2021年11月28日15:20分乘坐黄骅到海兴的公共汽车(车牌号冀JV2668),16:00左右在丁村路口下车。

二、现紧急寻找次次密接人员,以下为吴某某的次密接人员张某某(司机)、常某某(乘务员)的活动轨迹:2021年11月29日—12月3日期间张某某、常某某驾驶公共汽车(冀JV2668)往返于海兴与黄骅。

请以上时段乘坐冀JV2668公共汽车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所属乡镇、社区村委会联系报备,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同乘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中途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冀JV2668发车时刻表

特此公告

海兴县防控办 0317-6628659

海兴县疾控中心 0317-6621967

黄骅市

黄骅市疾控中心关于紧急寻找渉疫人员吴某某相关接触人员的通告

2021年12月3日,黄骅市疾控中心接到海兴疾控中心的协查函,函称海兴县吴某某曾于11月24日乘坐T252次列车(14车厢99座)自天津前往保定,期间与密切接触者刘某某同车厢(刘某某为满洲里高风险地区返冀人员,且为鹿泉市4名确诊病例的同宿舍人员,现已出现咳嗽等症状,风险较高。接到通知后,黄骅市疾控中心立即组织流调队员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吴某某部分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吴某某于2021年11月28日13点12分从沧州客运站乘坐公共汽车(冀JX3533),14点40分到达黄骅客运站后,到售票口购买车票后在候车大厅等候,15点20分乘坐公共汽车(冀JV2668),16点左右在海兴丁村路口下车,吴某某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看到通告后及时相互转告:

如有以上同地点同时间交集人员,立即向属地乡镇、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报告防控办、疾控中心,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与黄骅市定点发热门诊联系,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到定点发热门诊观察治疗,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黄骅市防控办:0317-5917897

黄骅市疾控中心:0317-8881721 0317-5321226

黄骅市疾控中心

2021年12月4日

黄骅市疾控中心关于紧急寻找渉疫人员吴某某部分密接人员密接的通告

2021年12月3日,黄骅市疾控中心接到海兴疾控中心的协查函,函称海兴县吴某某曾于11月24日乘坐T252次列车(14车厢99座)自天津前往保定,期间与密切接触者刘某某同车厢(刘某某为满洲里高风险地区返冀人员,且为鹿泉市4名确诊病例的同宿舍人员,现已出现咳嗽等症状,风险较高。经过对吴某某流行病学调查,部分密接有以下公共场所行程轨迹,现将吴某某的部分密接人员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王某某 11月28日下午2点多在车站坐2路公交车到耀华公交站下车,3点20分坐106路公交到官庄闫庄子。

2、郝某、潘某某二人:11月28日14点50分左右乘坐6路从客运站到名人花园下车,晚上6点半中心路汉城老餐馆就餐,20点30分离开。12月3日晚上17点30分振兴街溪公馆就餐,21点离开。

3、田某,信誉楼五楼酒拾烤肉店员工。11月29日至12月3日在信誉楼五楼酒拾烤肉店上班,12月1日14点50分去负一层超市购物约一小时左右,12月3日下午两点左右去过二楼女装(全部卖场)约一小时,田某上班期间每次乘坐21号直梯(南门入口左手边第一个直梯)。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看到通告后及时相互转告:

如有以上同地点同时间交集人员,立即向属地乡镇、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报告防控办、疾控中心,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与黄骅市定点发热门诊联系,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到定点发热门诊观察治疗,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黄骅市防控办:0317-5917897

黄骅市疾控中心:0317-8881721 0317-5321226

黄骅市疾控中心

2021年12月4日

衡水市桃城区

桃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紧急寻找重点人群的紧急通知

全市广大居民:

一名石家庄市鹿泉区确诊病例的次密接人员11月24日乘坐K894次列车16车厢于20:00在衡水站下车。请当日乘坐同车厢在衡水站下车的人员及时向社区(村)报告。

11月27日13:42在万和苑楼下爱尚造型剪发。请当日同时间段在爱尚造型的顾客及时向社区(村)报告。

12月2日19:40乘坐一辆出租车从衡水学院到报社街情人岛鲜花店买花后到衡水火车站,请上述出租车司机及时向社区(村)报告。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健康意识,保持正常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联系电话:2053700/2057996

桃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4日

桃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紧急寻找重点人群的紧急通知

全市广大居民:

一例齐齐哈尔市无症状感染者的两名次密接人员11月26日6:13乘坐Z188次列车3车厢于衡水站下车后乘坐出租车前往五洲国际小区东门,车内还有一名拼车人员。请在当日乘坐同车厢在衡水站下车的人员和上述出租车司机及拼车乘客及时向社区(村)报告。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健康意识,保持正常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联系电话:2053700/2057996

桃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宁晋县

排查公告

2021年12月4日,接到邢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排查同乘人员的通知。

凡在2021年11月24日乘坐T252次列车返宁的人员,看到通告后相互转告同行人员,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快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或疾控中心取得联系。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联系电话:0319-5886209)。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定点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特此通告。

宁晋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4日

来源|魅力无极、唐山市丰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路南政务、今日海港区、河间融媒、肃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兴疾控、黄骅卫健、衡水市桃城区疾控中心、宁晋融媒

责任编辑:张永猛
电子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