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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发布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1-09-30 17:40:4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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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高珊)9月29日,河北省司法厅发布《河北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持有考前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体温低于37.3℃。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定于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6日。10月25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10月25日至10月2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11月21日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0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提示,司法部在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司法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设置“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天(10月2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网站完成信息填报,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及时向考区司法行政部门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进入考点时须核验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2.准考证;3.考前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健康码、行程码”绿码;5.其他相关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试人员,不能参加考试:1.体温超过37.3℃的应试人员经复检仍超过37.3℃;2.未能出示考前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健康码、行程码”为非绿码;4.考前21日内有国(境)外旅居史;5.考前21日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6.考前21日内有与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其他高风险人员的接触史,以及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旅居史;7.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或经过健康数据对比筛查不符合参考条件的。

应试人员应自觉遵守考区疫情防控要求,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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