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群众网上就医购药!河北将“互联网+”复诊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方便群众网上就医购药!河北将“互联网+”复诊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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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张淑会)从9月28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对定点医疗机构所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实行线上、线下公平的价格和支付政策。新增8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互联网+”复诊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方便群众网上就医购药。
“支持促进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是医保工作的重要任务。”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胜群介绍,广大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主要是通过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医生的技术水平、服务态度来实现。对此,医保部门将围绕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统筹兼顾国家、患者、医院、医生四方利益,持续深化医疗、医保、医药、医价“四医联动”改革,积极发挥医疗保障“战略购买者”作用,给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建立医保预付周转金制度。一是向医疗机构预付基本医保周转金。医保经办机构原则上向未纳入医联体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就医人员多的乡镇卫生院,预付一个月的基本医保周转金,最大限度减轻医疗机构垫资压力。二是向医疗机构预付集中带量采购周转金。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合同签订后,医保基金按合同约定采购金额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三是向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预拨付专项医保资金。全省医保系统先后向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预拨付专项医保基金8.36亿元。除预付三方面周转金外,河北省还对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的医联体,实行医保基金按月按人头打包支付,结余的医保资金留给医联体。今年5至6月份,全省共清理拖欠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3.81亿元。
实行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对实行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结余的医保资金医疗机构可留用50%。结余留给医疗机构的医保资金,60%-70%用于医务人员的薪酬发放,30%-40%用于医疗机构发展。目前已返还医疗机构3.72亿元。通过正向激励措施,调动医疗机构使用中标药品的积极性。
不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方面,河北省结合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先后两次大幅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近期又调整了省直三级医疗机构知名专家诊察费、注射费等部分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实现以医术养医。在及时审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方面,对有利于降低费用、诊疗效果明显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通审核绿色通道。近两年来,河北省先后审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458项,修订242项,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所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实行线上、线下公平的价格和支付政策。
不断扩大医保支付范围。目前河北省医保目录药品2900种,中药饮片892种。为支持中医药发展,2020年河北省又将573种中药配方颗粒、269种医院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为最大程度减轻患者自费负担,河北省明确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一般应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
不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邯郸市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已于今年1月1日在4家三甲医院启动DRG实际付费。邢台、保定、唐山、廊坊四市被确定为DIP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其中保定、唐山、邢台在本月启动DIP实际付费。通过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增强医保对医药服务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有序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近两年,河北省先后组织开展8批243种药品、6批6种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低67.8%,耗材平均降低78.5%。下一步将重点加大医用耗材集采力度,目前正在开展人工关节、吻合器、药物球囊等耗材集采。此外,河北省还开展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专项行动,规范药品挂网价格专项行动,以净化药品耗材流通环境,降低医疗机构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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