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8月河北省地表水国考断面实现全部消除劣Ⅴ类
今年1至8月河北省地表水国考断面实现全部消除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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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8月
河北省地表水国考断面全部消除劣Ⅴ类
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河北日报讯(记者宋平)从省政府新闻办9月16日举行的河北省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生态环境部初步测算,今年1至8月,河北省纳入国家“十四五”考核的地表水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优良)的比例为67.2%,优于省定年度目标17.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实现全消除。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100%。
从重点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看,今年1至8月,白洋淀湖心区平均水质达到Ⅳ类,同比持续改善。白洋淀8个国考点位水质达到或优于Ⅳ类,府河、孝义河、瀑河、白沟引河等4条主要入淀河流及上游流域50个河流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Ⅳ类,为近10年来最好水平。密云水库上游潮河、白河出境断面,于桥水库上游沙河、黎河出境断面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京津水源上游水质持续向好。衡水湖大湖心点位水质持续稳定在Ⅲ类标准。
水环境质量改善的同时,水生态也取得明显改观。白洋淀作为华北地区最大的湿地生态系统,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多年不见踪迹的鲈鱼、鳑鲏鱼、黑鱼又重新出现。衡水湖现有物种数量呈逐年增加态势,湿地鸟类达到327种,其中国家Ⅰ级和Ⅱ级重点保护鸟类70余种。
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军介绍了河北省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
扎实推进白洋淀流域治理。围绕“一淀九河”制定《白洋淀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工作方案》,建立点位、断面、河流、流域四位一体精细化治理体系,对61个断面和83个排污口逐一制定管控措施,统筹实施污水处理提升、雨污分流改造、人工湿地建设、淀区生态清淤、水动力提升、面源污染控制、生态缓冲带建设、芦苇平衡收割、应急导排等九大类66项工程,确保一河(淀)一策、一断面一策,精准提升流域水质。试点开展两期共2.42平方公里的生态清淤工程,积极推动三期清淤;完成41个淀中(边)村尾水导排和综合利用工程;旅游厕所全部完成A级标准改造;原有1328艘燃油运营船舶全部回购停用,新增旅游船舶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并配备污水和垃圾收储设施。完成流域内37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新建污水处理厂25座,原有59座污水处理厂全部提标改造达到《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037个,总面积1.27万平方公里。积极推动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与北京、天津两市签订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和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加强上下游联防联控,与北京、天津出资设立生态补偿金,并申请中央财政给予奖励,用于支持承德、张家口和唐山市相关县(市)实施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
持续做好流域达标管理。以抓好106个国考重要水功能区达标为核心,统筹推进水功能区与国考断面“双达标”,确保国考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稳步提升。加强与北京、天津、山西等上下游沟通协作,制定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持续开展全省主要跨界河流生态补偿金扣缴,2021年以来,省本级共扣缴2.781亿元。积极开展河湖生态补水,1至8月完成河道生态补水30.97亿立方米(含主汛期水库泄水13.74亿立方米),分别向白洋淀和衡水湖补水7.01亿立方米、0.28亿立方米。
切实加强污染源排放管控。强化城镇污水治理,1至8月,全省完成雨污分流改造614.7公里,208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1.006亿立方米。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持续推进全省563个登记审批的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强化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全省建成127家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88.8万吨。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2021年以来新增建设覆盖9812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全省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强化执法监管,2021年以来,针对大运河、南水北调、入海河流上游涉水企业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排查点位569个,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
大力推进水生态保护和修复。2021年,河北省在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等市启动20条生态缓冲带建设。加大白洋淀、衡水湖、滦河等11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力度,今年在白洋淀、衡水湖、潘家口、黄壁庄等内陆大中型湖库增殖放流鲢鱼、鳙鱼、青虾等水生生物苗种30亿单位,有力提高了水生生物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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