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县区合格!河北省级园林县城复查结果公布!
17县区合格!河北省级园林县城复查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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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2021年省级园林县城(城区)复查(复核)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1年省级园林县城(城区)复查(复核)情况的通报
有关市人民政府:
根据《河北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冀建城〔2018〕3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21年7月组织专家对2013年、2017年省政府命名的石家庄市井陉矿区、衡水市饶阳县等省级园林县城(城区)进行了复查,对2020年复查不合格的唐县、临西县、永清县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核。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和整改完成情况,经省领导同意,现将复查(复核)结果通报如下:
井陉矿区、元氏县、深泽县、涞源县、隆尧县、临城县、内丘县、广宗县、昌黎县、文安县、武邑县、饶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复查合格;唐县、临西县、永清县复核合格。以上县(区)保留省级园林县城(城区)称号。平山县存在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达标、城区容貌差问题,兴隆县存在环境容貌差问题,复查不合格,限期整改。
请相关市人民政府指导以上县(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加大国家园林城创建工作力度,进一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切实提高城市建设和治理水平,不断优化绿地系统布局,为人民群众打造宜居宜业的工作生活环境。请石家庄市平山县、承德市兴隆县针对存在问题,对照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制定整改方案,加大整改力度,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届时我厅将组织复核。如复核仍不合格,将按照省级园林城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取消其“河北省园林县城”称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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