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1时起河北省将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7月22日1时起河北省将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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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7月22日讯(河北日报记者赵红梅 通讯员任树春)今天,河北省水利厅下发《关于将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的通知》, 根据天气形势变化,经会商研究,河北省水利厅决定,自2021年7月22日1时起,石家庄市、邢台、邯郸等3市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等级由Ⅳ级提升至Ⅲ级。
通知要求,以上各市参照省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等级和当地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同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密切关注汛情动态,进一步做好预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值班值守等相关工作。
另讯:根据天气变化,经会商研究,河北省水利厅决定,自2021年7月22日1时起,保定市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并要求保定市按照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密切关注汛情动态,进一步做好预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值班值守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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