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疫情期间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自2021年1月1日起,定州市继续落实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工作。2021年1月1日后的参保失业人员及2020年3月至12月份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六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政策发放标准、期限不变。
面对“双节”期间群众生活急需、待遇申领相对集中等实际,市人社局将不断加速网办审核,持续推动线上畅通领、安全办,确保工作不断档,畅通服务咨询热线,电话指导失业人员申领待遇,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取消证明材料、捆绑条件、附加义务、申领期限。推动失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让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得到有效保障。(记者张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