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不断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严格依法执业,进一步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组织稽核人员对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检查,对52家违规药店违规处理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存量问题专项整治和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对55家医疗机构的存量问题建立整治台账、签订承诺书,存量问题全部清零。督导全市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对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检查问题指南》,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开展经办机构内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医保服务中心从业务运行、财务运行、信息系统、内控管理、风险评估等方面全面进行自查。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一单两库一细则”管理,建立和完善医保基金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制定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建立微信群、张贴海报等多种宣传方式,进一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面向全市各乡镇(街道)、医保办事处公开聘请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织密监督网。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及时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全面推进。截至目前,对定州市209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约谈、检查,其中,暂停6家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终止医保服务3家,限期整改8家,通报批评45家,对35家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进行提醒告诫。(记者聂资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