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定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办理的第一个不动产权电子证书。记者白永民摄
11月26日,西城区街道的张先生在定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了个人不动产转移登记后,工作人员不仅向他发放了纸质不动产权证书,还为他发放了一个不动产权电子证书,他因此成为河北省第一个使用不动产权电子证书的用户。
为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定州市借鉴南方省市先进经验,从今年3月便开始不动产权电子证书的开发、试验,并不断改进,直至技术成熟。据介绍,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启用后,个人和企业均可直接在“河北省政务服务网”或手机“冀时办”APP上查询、下载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不用再提供纸质证书。
相比传统的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不仅与登记数据信息保持同步,其周期管理也与纸质证书保持一致,具有易使用、防篡改、可验证等特点,可杜绝假证书、假证明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有效降低不动产登记交易风险。(记者赵青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