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邢云)11月3日,从河北省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2020年,邢台市计划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64891套,截至9月底,实际开工71695套,完成率110%。其中,今年省政府下达邢台市棚户区改造任务目标为棚改新开工2705套、建成5709套,截至9月底,已开工2705套,开工率100%;建成6021套,建成率105%。
新闻发布会现场。河北日报记者邢云摄
“十三五”以来,邢台市累计申请棚改贷款209.58亿元,发放资金117.11亿元。其中国开行贷款审批额度154.99亿元,累计发放92.12亿元;农发行贷款审批额度54.59亿元,累计发放24.99亿元。全市利用棚改专项债34.76亿元。
推进棚改工作过程中,邢台市不断借鉴先进城市的成熟经验,就改造模式、规划控制、土地供应、收益分配、用地成本认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城镇棚户区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各类棚户区的概念、认定标准、认定依据、认定程序,禁止列为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情况进行明确。襄都区积极探索“模拟征收”模式,征收部门与群众签订的安置协议中明确“被征收人签约率达到总户数80%即生效的条款”。签约户数比例达到80%时,征收协议自动生效,认定同意实施;如达不到80%比例,征收部门将暂缓实施,确保有效促进项目征收拆迁的同时,避免棚户区居民因征收周期过长对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这一做法被住建部工作简报刊发,同时在全市推广。
在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上,邢台市始终坚持人民利益为上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愿,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安置补偿政策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确保被征收人利益得到保护。探索实施大区片开发改造,出台专门文件,重点解决老城区空间布局的疏解和老百姓改造意愿强烈,改造地块自身又不能实现经济效益平衡的问题,不仅加快了棚改进度,还降低了改造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