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杨林、高云航)河北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连续三年将其列入全省20项“民心工程”之首。今年,全省棚改计划开工58488套、基本建成79377套,截至8月底,实现开工59184套、基本建成94705万套,均提前完成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全省已累计改造棚户区80.6万套,提前超额完成河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定的75万套棚改目标任务。
坚持高位谋划和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省政府专门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由主管副省长任组长,每年与各市签订目标责任书,市与县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到项目和具体地块。河北省住建厅发挥牵头作用,每年制定棚改实施方案和排名办法,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时间节点、保障措施。发改、财政、自然资源、金融机构等单位,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实行省级督导核查员工作机制,择优从各市选取11名业务骨干,常年交叉派驻各地,逐个项目进行现场指导核查,保障了棚改工作质量。各市县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资金,组织征收拆迁,推动项目建设,真正将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坚持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促进棚改工作规范有序
为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全省棚改工作的方向和思路。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从资金保障、金融支持、用地供应、税费减免等10方面提出支持政策,有针对性解决棚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金融监管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和融资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用足用好专项债券,开展市场化融资,全省58个项目、314.7亿元资金缺口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防范化解了政府债务风险,保障了在建项目顺利推进。
坚持片区开发和有机更新,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在棚改工作推动中,河北省采取大区片整体征拆改造,整体规划设计,综合开发建设,不搞“零打碎敲”,同时兼顾保护历史遗存、记住乡愁,通过改造一个项目,带动一片区域,进一步完善城区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张家口市以冬奥会为契机,以棚户区改造为突破口,累计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棚户区近10万套,在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基础上,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位,努力打造面向世界的新窗口。雄安新区承担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重任,棚户区改造既能安置好征迁居民,又为下步规模开发建设腾空用地,承德、保定、定州市在改造过程中秉承保护历史建筑、传承历史文化的宗旨,深入挖掘历史遗存旧址、古树名木等承载的文化内涵,植入旅游、教育、文化等新的城市功能,丰富老街、老城特色,促进老城区内涵式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回迁安置房建设品质
河北省住建厅指导各市合理规划项目布局,优化户型设计,安置房品质不低于同小区开发的商品房品质。做好安置住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永久性标牌制度,实行最为严格的监督检查和工程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唐山市从维护征拆群众利益出发,为群众创造更加舒适的居住和生活条件。邯郸市强化施工各环节监管,定期邀请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回迁户代表,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进度,查看施工建材,使百姓随时掌握施工动态,做到心里有底。
坚持刚性政策和柔性关怀,推进和谐征收拆迁
征收拆迁是棚户区改造的难点。各地在政策执行和人文关怀上都探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秦皇岛市在棚户区房屋征拆过程中,始终把公平公正“钢尺”比在前面,把阳光征迁作为铁的纪律,彻底打消被征拆群众“挺到最后多获利益”的想法。廊坊市在临空经济区棚改安置中,实行集中统一居住安置,按照选址、设计、建设、配套四统一原则进行建设安置房。石家庄市探索以人为本的“柔性”征迁,按照“拆房先拆矛盾,征收先解难题”的思路,对涉拆的孤寡病弱残家庭提供帮扶服务,为特殊群体办理了过渡房、公租房。邢台市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推行模拟征收模式,并运用“先签先选房,后签后选房”的激励机制,取得显著效果。
多渠道化解融资难题,探索棚改资金平衡新模式
“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争取各类资金737.65亿元,累计争取棚改政策性贷款1859亿元,落实省级补助资金51亿元。沧州、衡水、辛集市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棚改专项债,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棚改项目。石家庄市积极探索“肥瘦搭配”的棚改新模式,将原有项目地块自求平衡的单一模式,拓展为项目自平衡和区域平衡相结合的模式,对无法达到自身平衡的“瘦”项目,通过异地匹配“肥”地块方式,做到项目资金总体收支综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