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潘文静 通讯员张亚楠)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决定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2020年河北省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全面验收交账之年。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旨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凝聚力量,激励全省上下进一步行动起来,尽锐出战,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根据实施方案,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由省委、省政府主办,负责审定方案、审定获奖单位和获奖个人,召开全省表彰大会;由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省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全省脱贫攻坚奖分设先进集体奖和个人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5个奖项。其中,先进集体表彰名额不超过80个,先进个人表彰名额不超过180个,共计表彰名额260个左右。
先进集体奖从贫困地区和帮扶单位中产生,表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突出的县乡村,省市县各级驻村工作队,省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内设处级机构及所属处级单位,市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内设科级机构和所属科级单位,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奋进奖从脱贫主体中产生,表彰脱贫致富和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先进典型。包括脱贫致富群众、村两委班子成员(含大学生村官)、村级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脱贫致富带头人等。
贡献奖从扶贫工作主体中产生,表彰各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含上述单位派出的挂职扶贫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中的先进典型。
奉献奖从社会帮扶主体中产生,表彰各类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民个人中的先进典型。
创新奖从脱贫攻坚理论与实践创新的主体中产生,表彰推动扶贫改革创新的先进典型。
实施方案提出,全省脱贫攻坚奖候选人和候选集体的推荐严格按照属地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省级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实行被推荐单位公示、市级范围公示和省级范围公示“三级公示”制度,公示期均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各部门务于8月15日前向省评选办报送推荐候选对象名单及相关材料。
据悉,河北省将召开全省脱贫攻坚奖表彰大会暨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会,举办“全省脱贫攻坚奖颁奖晚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奖牌、奖章和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