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微商金某报案称,江苏盐城一女子在其店铺先后14次购买化妆品,每次付款方式都是展示支付截图。一次偶然的机会,金某发现账户金额不对,仔细一查发现实际并未收到该女子的货款,前后损失共计两万多元。(据新华视点微信公号7月21日报道)
山东金某的遭遇,并非个例。据报道,广西、重庆等地也发生过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微信转账欺诈商铺的案件。目前,互联网上存在一些游走于法律边缘的“支付界面生成器”灰黑软件,可以生成假截图、假位置、假“粉丝”。这种“作弊”软件,成为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黑科技”,滋生出了一条网络诈骗的灰黑产业链,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岂容诈骗恣意横行。把这些灰黑软件驱逐出网络空间,有关部门要提升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并下架处理现存的灰黑软件。同时,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此类软件的法律界限和违法认定规则。多方发力、形成合力,一定能将灰黑软件斩草除根,共同营造好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杨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