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闫明)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贪污腐败等七个方面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净化招投标市场,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发展环境。
方案指出,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本方案基础上增加整治内容。对正在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及时发现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乱象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对确实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要求,各地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群众举报内容的梳理、研判和反馈,把“三书一函”作为专项整治的切入口,重点从本地区破获的涉黑涉恶案件入手,深入剖析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原因,及时发现前端治理中的问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现场巡查、档案抽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日常监管。加强对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引导和督促其依法依规履职。对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政法部门,并配合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河北省将继续推进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推动市场形成价格机制,加快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七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包括:
一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是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是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是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是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是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