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黄清标)“市县两级设立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0%用于中药材种植。”河北省邢台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对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制定了优惠政策,以打造该市知名中医药材基地及交易市场、中医药企业、特色中医院及“治未病”品牌。
鼓励种苗繁育和中药材种植。对新种植100亩、300亩、500亩且销售率达80%的道地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市县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奖补资金;对新建成国家级、省级繁育基地的,市县分别奖励100万元和50万元。对中药材种植大户、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新增规模种植酸枣面积500亩(含)以上的,市县财政按比例每亩给予1000元补贴,新增种植金银花面积500亩(含)以上的,每亩补贴800元;新增其他中药材1000亩(含)以上的,县级财政适当予以补贴。
助力相关企业做大做强。对中医药企业实行研发费用后补助政策,购买科研成果转化的补贴其购买费用的10%;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2亿元的,市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中医药加工企业新取得中药饮片《药品生产许可证》、开发中药制剂品种的,分别奖励20万元和50万元;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在新三板挂牌的,市财政分别奖励200万元和100万元;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新取得国际商标注册、新注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和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鼓励中药材企业、种植大户加入国家中药材流通追溯平台,努力生产优质产品,支持中药材交易、中医药项目招商、中医药高端人才培育引进、中医药应用推广等。
据悉,邢台市生长有1200多种中药材。截至去年底,该市已建有51个、共计52万余亩的千亩以上中药材示范园(区),形成主要种植金银花及枸杞、以巨鹿县为核心的东部平原产业区和种有酸枣等50多种中药材的西部太行山产业带;有中医医疗机构148家,中医药服务体系已覆盖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