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于世强 河北日报记者崔丛丛)7、8日是全国统一高考日,为进一步方便考生出行,最大限度提供通行便利,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对接送高考考生车辆不予限行不予处罚。
高考期间,对高考公务用车和接送考生的私家车,不予限行;对因未及时取消限行被抓拍的上述车辆,可在事后凭相关证明材料予以撤销违法。其中,高考公务用车需提供行驶证和单位开具的车辆使用证明,接送考生的私家车需提供行驶证、考生准考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河北省交管局提示:请广大考生家长有序陪考,守法出行,接送考生做到“即停即下即走”,送考车辆请按交警的指挥有序停放,共同维护一个畅通安全的高考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