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在落实好国家组织的第一、二批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结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全省参加三明联盟7个非一致性评价药品带量采购,并已于6月1日落实“三明联盟”非一致性评价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据悉,2016年,在国务院医改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指导下,最早探索药品集采的三明市正式成立“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三明联盟”(简称“三明联盟”),构建了涵盖药品、耗材(含试剂)、中药饮片等相关采购服务的平台,以实现联采、交易、结算与监管全流程一体化的跨区域联合采购。
记者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本次集中采购7个非一致性评价药品分别是:复方甘草酸苷、米力农、利奈唑胺、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头孢替安、兰索拉唑。
据统计,本次集中采购价格与河北省采购价格相比,平均降幅72.69%,最大降幅92.37%。按约定采购量计算,预计年可节约医药费用1.17亿元。(燕都融媒体记者杨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