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推动防暑降温工作落实,确保职工平安度夏。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及时发现、指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并监督其整改。(据《人民日报》6月8日报道)
炎炎夏日,热浪袭来。这几天,许多地方遭遇持续高温侵袭。当大家躲在屋子里都觉得热的时候,还有许多交警、建筑工人、快递小哥等一线工作者,依然在处处烫手的户外挥汗如雨,坚守着自己的岗位。能不能给高温下的劳动者带来更多“清凉关怀”,其实也是一支考量社会冷暖的温度计。
高温来了,相应的劳动保障举措不能缺席。采取降温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适当减轻劳动强度,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应当说,国家有关部门送给广大职工的“清凉大礼包”爱心满满、诚意十足。特别是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更是在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些措施是对辛勤劳动的鼓励和肯定,也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尊重与关爱。然而,让人感到遗憾的是,仍有个别用人单位,不发或者将高温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有的甚至靠发放绿豆汤、矿泉水、西瓜等来敷衍。诸如此类枉顾职工权益的做法,让明文规定变成了一纸空文,劳动者不但没有感到“清凉”,反而心里“拔凉拔凉的”。
高温津贴是法定福利,不是“纸面福利”。高温之时的“清凉关怀”,最为关键的是落实到位,惠及每一位职工。一方面,用人单位应当认识到,职工是支撑自身发展的基石,而不是赚取利润的工具。用几百元的高温津贴表示对职工的关心和尊重,换来的是大家对企业的认可,增强的是团队的凝聚力。在这区区小钱上斤斤计较,既不合法,也不道德,还暴露出自身格局上的“小”。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要主动作为,通过更为细致的工作、更强有力的监督管理措施来保障种种“清凉关怀”的落实,并帮助职工就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减少高温天气给他们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对那些需要劳动者室外工作的用人单位,要重点监督检查各项降温防暑工作的实际效果。对落实不到位的,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把这些工作做好了,规定才会有刚性,用人单位才会长记性。
种种“高温关怀”,是酷暑里最沁人心脾的清风。把夏日的“清凉关怀”落到实处,及时兑现高温津贴等福利,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者的高温感受就一定能减少,在奔波忙碌时心里就能多一分清爽和欣慰。(张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