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记者从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经秦皇岛市政府同意,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2月至6月,对全市所有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为期5个月的减半征收,截至5月底,已减征单位缴费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超2.6亿元。
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2020年2月至6月,全市所有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为期5个月的减半征收。同时,疫情期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可缓缴至疫情结束后次月月底前补缴到账,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截至5月31日,已减征11712家参保企业单位缴费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26474.12万元,有10859家参保企业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245.24万元。
(燕都融媒体记者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