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张欣媛)自2020年5月1日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半月公布一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典型案件。为宣传计量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识别计量违法行为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公开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件:
案件一:邢台市长城石化有限公司第十二加油站破坏计量器具检定案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长城石化有限公司第十二加油站存在破坏加油机计控主板准确度的违法行为。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没合计4.7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二:文安县澎耳湾加油站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文安县澎耳湾加油站使用0号柴油加油机实际值与结算值计量偏差大于国家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没合计2.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三:永清县宏利加油站随意改装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永清县宏利加油站存在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主板后继续从事汽油销售经营的违法行为。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涉案加油机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没合计2.0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四:灵寿县康某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根据群众举报,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县康某开展调查。经查,康某存在使用不合格电子秤销售活鱼产品且“缺斤短两”的违法行为。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涉案电子秤,并处以罚没合计3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五:邢台桥东区黄冬英废旧物资回收中心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案
邢台市桥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桥东区黄冬英废旧物资回收中心在其经营场所内的电子汽车衡上加装作弊工具,存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邢台市桥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其涉案计量器具,并处罚没合计2600元的行政处罚。
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河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