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张欣媛)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网络销售日渐成为化妆品主要销售模式之一。为指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购买使用化妆品,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就网购化妆品发布以下消费提醒:
一、要做到“一查一验”。对网络销售的化妆品,购买前要做好“功课”,认真查看产品的标签标识和资质,看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等信息,并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nmpa.gov.cn)或者“化妆品监管”APP,对相关信息进行查验,核对厂家信息、产品信息、注册和备案号是否一致。
二、与药物不同,化妆品只具有改善、防护、缓解、美化和修饰的作用,不具有治疗皮肤疾病的功效。不要轻信网上的宣传和广告、特别是声称具备治疗效果的宣传。
三、宣传具有防晒、祛斑美白、除臭、染发、烫发、育发、脱毛、美乳、健美等9大类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具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任何口服和注射类产品均不是化妆品。
四、进口化妆品需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凭证或批件方可上市销售。自带或“海淘”没有合法进口手续的海外化妆品可以自用,但不得买卖。使用这样的化妆品一旦出现问题,自身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五、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化妆品,要谨慎购买。
六、正式使用前,建议取少量化妆品,在自己的耳后或者是手腕处进行过敏测试,并连续观察24小时以上,确定没有刺激或过敏反应后再进行使用。
七、要保存好产品的电子发票和购物凭证、产品外包装等,作为日后维权证据。如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或使用后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等安全性问题时,请向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