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5月18日讯(河北日报记者桑珊、马利)今天,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尽快安排落实本单位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对已完成学位论文、尚未进行答辩的春季毕业研究生,组织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培养单位可适当顺延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
通知指出,稳妥做好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对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下,进行后续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对已完成学位论文、尚未进行答辩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对尚未完成学位论文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导师应加强指导,培养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后续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培养单位可通过在线审议等方式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保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及时获得学位。
系统谋划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各培养单位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积极开放文献资源,为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支持;要合理调整优化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方式与流程,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期获得学位;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培养单位可适当顺延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并视情增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