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 魏洪亮、周雪)日前,为切实维护沧州市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结合河北省有关工作安排部署,沧州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打击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法行为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共发出检察建议书63份,相关单位全部落实整改到位。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沧州市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向生态环境、乡镇政府等单位了解情况的同时,深入田间、地头、道路进行实地摸排、走访,共发现起火和过火点200余处,案件线索80条。通过调查摸排,发现多地存在露天焚烧秸秆或垃圾的现象,尤其是农田和乡村道路两旁,露天焚烧产生大量气体和烟雾,不仅污染大气,降低能见度,影响交通安全,而且极易引起火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通过拍照、录像、现场勘查等方式,检察机关依法进行了调查核实取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决定中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出谋划策,确保检察建议有效落实。海兴县检察院共立办相关案件8件,在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组织县生态环境部门、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共商如何协作配合、主动防控、有效防控,科学利用秸秆,通过联防联控,有序引导科学利用,疏堵结合,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见效。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相关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全部予以采纳,并按照建议要求积极进行落实整改。加强了对农田、道路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和巡查,同时加大露天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并积极引导群众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使生态环境和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