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曹智)日前,为做好国家森林乡村宣传工作,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通知要求,被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的单位要按照统一标识制作和使用国家森林乡村牌匾,并开展宣传活动。据了解,河北省共有332个村被认定为第一批国家森林乡村。
国家森林乡村宣传标语为:共建森林乡村,共享美丽家园。国家森林乡村标识以茂密的山林,幽静的村落,富饶的农田、草地,潺潺的溪流作为设计核心元素,诠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统一保护修复的科学理念。标识背景中的三棵针叶树组成“森”、两组阔叶树组成“林”、房前潺潺溪流组成“乡”、两处房舍组成“村”,紧扣“森林乡村”主题的同时,描绘出保存完好的乡村自然风貌,特色突出的乡土田园,浓郁的森林氛围以及整洁的人居环境,营造出郁郁葱葱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画卷。
通知提出,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国家森林乡村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传播和深化生态文明理念,推动森林乡村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