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定州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了公示,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监察等情况,定州市列入2020年度《名录》的重点排污单位有38家,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4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5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9家,主要涉及污水处理、热电、焦化、化工、医院、制药、屠宰、砖瓦制造、汽车制造和玻璃制造等行业。对于排放水、大气污染物的重点排污单位按要求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市生态环境局监控中心联网,实施实时监控。市生态环境局也将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其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履行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据悉,这一《名录》每年都会进行动态调整,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排污大户、生态环境重点监管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企事业单位等。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专刊、媒体、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等方式,公开本单位的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信息。(记者张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