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跨部门跨区域推进联合执法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实施意见,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提出,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针对侵权假冒跨区域化的特点,加强区域间执法协作。实施意见提出,加强京津冀、京沪冀等十二省(市)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推进跨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线索移送、调查执行协助、联合执法保护。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农业、海关、版权等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密切衔接配合。强化对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等高知名度商标和高价值专利的信息沟通、风险研判和办案协作等机制,实现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线索传递、案件移送的无缝衔接,增强监管合力。加强信用监管,对网络购物、进出口领域商标、专利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惩戒,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加强与电商平台的协作,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提供的侵犯知识产权线索,做好涉案信息检查、相关证据固定等工作,实现精准监管。加强与权利人的沟通联系,发挥权利人在侵权调查、商品鉴别、信息溯源中的作用,保障权利人在案件查处中的知情权。
推进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全国首批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试点建设,构建针对电商平台、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快速处理渠道,有效破解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成本高等难题。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