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均含民办)一年级严禁新增大班额,即不得新增56人(含56人)以上大班额。日前,石家庄市教育局就进一步做好2020年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工作发布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推进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工作。
通知要求,2020年秋季学期小学、初中、高中(均含民办)一年级严禁新增大班额,即不得新增56人(含56人)以上大班额。未完成消除大班额任务的县(市、区)要在2020年底前达到以下目标:义务教育阶段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即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全部消除超大班额;普通高中阶段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即超大班额占比小于2%),56人以上大班额控制在15%以内;已经完成基本消除大班额、全部消除超大班额任务的县(市、区)要巩固治理成果,不得新增大班额和超大班额。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除大班额工作职责。加强招生入学管理,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控制生源不合理流动。中小学严禁违规招收借读生。强化学籍管理手段。利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在学籍注册、升学、编班等环节,严格按要求控制班容量,并对班容量进行动态监控。此外,还要妥善做好学生分流。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管辖的中小学校大班额的数量与分布情况做好逐校排查,完善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避免大班额出现反弹。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工作专项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大班额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将严肃追究责任。(燕都融媒体记者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