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4月16日讯(通讯员李克宁 河北日报记者张淑会)今天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结算中心对减征政策实施前已缴纳2月份及以后基本医疗保险费的138家企业,及时开展了医保费退减工作。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截至目前已完成企业退费,退费金额22711478.28元。同时还确保了疫情期间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不降低。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减轻运营资金压力,河北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并制定了阶段性减征省本级企业基本医疗保费方案。据此,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结算中心排除困难,主动作为,迅速落实开展了医保费退减工作。
一是摸清参保单位性质,准确认定退费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本次阶段性减征范围为企业单位,其他单位不减征。因单位性质模糊,特别是一些临时单位、改制不彻底的单位比较复杂,给单位性质认定和退费工作增加了困难。经过中心全体人员的认真清理和审定,确保企业单位按时享受国家政策红利。
二是克服企业账户问题,及时拨付资金。基金结算中心克服困难及时联系财政、税务、企业、银行等多家部门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本次退费工作涉及约一千多家参保单位,少数企业账户信息存在问题,为了及时完成国家的部署安排基金结算中心迅速行动,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做到疫情期间医保服务不间断。
三是精简工作流程,确保退费工作顺畅。为保证退费工作顺利开展,基金结算中心同省财政、税务部门共同精简工作流程,做到税务回传数据已到位立即进行拨付操作,已将退费资金注入参保企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