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曹智 通讯员马波)近期,全国部分省区森林火灾频发高发,河北省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自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集中打击整治在森林草原区野外违法用火专项执法行动,代号“金钺行动”,极大遏制了森林和草原火灾的发生,今年以来,全省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数量和受害面积比往年同期大幅下降。
2020年3月14日,保定市涞源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走马驿镇防火巡逻时发现该镇蒲头村发生山林火情,在报告防火指挥机构组织扑救的同时,立即展开现场调查。经查,火灾起因为肇事人王某生在自家责任田整理耕地时,用打火机将杂草和玉米秸秆点燃,因风势较大燃烧物被吹到山上引发森林火灾。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过火灌木林地面积86.94亩。王某生涉嫌失火罪,被涞源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0年3月13日,张家口市森林公安局下花园区分局民警在执勤巡逻中发现该区王罗庄村发生火情,在积极协调组织灭火的同时,迅速展开对起火原因的调查。经查,火情起因为肇事人王某近在干农活时吸烟不慎将周边荒草引燃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对王某近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3月4日,保定市阜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巡逻中发现夏庄乡干石沟村某处山林边有人正在野炊,情况十分危险,民警当即予以制止,并对相关人员依法展开调查。经查,野炊人员有董某、赵某、周某然、范某纪和李某安等5人,为外地到此旅游踏青人员。董某、赵某等5人违反当地人民政府颁布的封山防火命令,擅自进入封山防火区违法野外用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分别做出行政拘留处罚。
据河北省森林公安局统计,自3月1日“金钺行动”启动以来,截至4月上旬,全省森林公安已出动车辆4038台次、出动民警14357人次,共查处涉火警情897起,其中刑事案件14起,行政案件88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行政处罚89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