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3则召回公告,共50616辆车被召回。
1、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奥迪TT汽车
召回部分进口2015-2018款奥迪TT汽车共计1442辆
日前,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0年4月10日起,召回2015年2月5日至2018年6月29日生产的部分进口2015-2018款奥迪TT汽车,共计1442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在发生碰撞事故时,车辆底部左侧的一个隔热板支架可能损伤燃油箱,造成燃油泄漏,在有火源的情况下可能导致车辆起火,存在安全隐患。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将委托奥迪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加装隔热板支架保护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2、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金牛座汽车
召回部分金牛座汽车共计48933辆
日前,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0年4月7日起,召回2015年2月12日至2017年3月14日期间生产的部分金牛座汽车,共计48933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制动软管材料不能满足福特耐久试验规范。长期使用情况下造成制动软管内部编织层疲劳受损,极端情况下可能造成制动软管鼓包、开裂并漏油,引起制动效率衰减、制动距离变长,存在安全隐患。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善后的制动软管,以消除安全隐患。
3、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RAV4汽车
召回部分进口RAV4系列汽车共计241辆
日前,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0年9月30日起,召回1997年6月13日至1999年2月12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RAV4系列汽车,共计241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因供应商制造缺陷,驾驶员侧空气囊的含非叠氮化钠的气体发生器(NADI型)防潮措施不完备。在使用过程中受温度及湿度反复变化等的影响,气体发生剂受潮变质,可能造成空气囊无法正常展开,空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更换其他厂家生产的空气囊气体发生器或空气囊总成;当零件供应不足时,为方便用户也将提供回购车辆的方案供用户选择,以消除安全隐患。
【提示】用户可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dpac.samr.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