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杨明华 河北日报记者孟宪峰)“你好,我是文安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请问你是涉及文安一起交通肇事案的受害人吗?我们想向你了解一下你的家庭情况,也许我们可以向你提供一些帮助。”近日,文安县检察院打来的一个电话,让张家口市蔚县人王某某喜出望外。
去年11月16日,年近七旬的王某某在文安县遭遇交通肇事,经过44天的住院抢救,虽然挽回了生命,但却因此花费了巨额的医疗费用。因肇事车辆无保险且肇事者无赔偿能力,王某某未得到任何赔偿。一想到原本困难的家庭背上巨额债务和筹措无望的二次手术费,王某某就暗自流泪。
就在王某某感到无助的时候,文安县检察院控申工作人员在接到司法救助线索后,第一时间联系上他。考虑到王某某身处外地,受疫情影响无法前来办理救助申请,承办检察官一方面通过电话、微信指导他准备申请材料,引导其通过网络、邮寄方式及时提交救助申请;另一方面为避免走访调查增加交叉感染风险,多次致电其所在的镇政府、村委会了解王某某家庭实际情况,耐心沟通、多方协调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和邮寄。
收到王某某的申请材料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后,文安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过对事实和材料的严格审查,认为王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于3月24日通过视频向王某某宣读了司法救助决定书,并以银行转账方式将4万元救助金发放到位。
“没想到疫情期间检察官会主动打电话给我,更没想到一次腿都没有跑就收到了救助金,这钱真是雪中送炭,万分感谢文安县检察院!”当日,在收到了文安县人民检察院发放的救助金后,王某某让其儿子通过微信向该院干警表示真挚的感谢。
疫情发生以来,文安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利用电话、网络、远程视频等信息化手段推动控申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与控申检察工作两不误。2月份至今,共办理来信6件、网络信访2件、来电14件,七日内答复率100%,并顺利办理司法救助1件1人,发放救助金4万元,让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