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0个县(市、区)2020年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和扬尘污染指数排名情况进行了通报↓↓↓
20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得分由好到差的是
按照《邯郸市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计算方法,对20个县(市、区)2020年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考核进行排名,考核排名综合得分由好到差的顺序依次是武安市、丛台区、魏县、广平县、馆陶县、磁县、临漳县、肥乡区、涉县、永年区、邯山区、邱县、成安县、冀南新区、经开区、大名县、曲周县、鸡泽县、复兴区、峰峰矿区。
20个县(市、区)1月份扬尘污染指数考核排名由好到差的是
按照《邯郸市扬尘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实施办法(试行)》计算方法,对20个县(市、区)2020年1月份扬尘污染指数考核进行排名,PM10考核排名综合得分由好到差的顺序依次是冀南新区、丛台区、成安县(并列第二)、广平县、肥乡区(并列第四)、魏县(并列第四)、馆陶县(并列第四)、磁县、大名县、武安市、临漳县(并列第十)、涉县(并列第十)、复兴区、峰峰矿区、邱县、曲周县、永年区、邯山区、经开区、鸡泽县。
奖惩情况
按照《奖惩问责办法》对综合得分第1名武安市奖励50万元,第2名丛台区奖励40万元,第3名魏县奖励30万元,第4名广平县奖励20万元,第5名馆陶县奖励10万元;对综合得分倒数第1名峰峰矿区扣减50万元,倒数第2名复兴区扣减40万元,倒数第3名鸡泽县扣减30万元,倒数第4名曲周县扣减20万元,倒数第5名大名县扣减10万元。
同时,对1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浓度同比不降反升的丛台区、魏县、广平县、馆陶县、磁县、临漳县、肥乡区、涉县、永年区、邯山区、邱县、成安县、冀南新区、经开区、大名县、曲周县、鸡泽县、复兴区、峰峰矿区予以预警提醒。对1月扬尘污染考核排名后三位的邯山区、经开区、鸡泽县通报批评。
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2020年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的通报↓↓↓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
1月份,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71,较去年同期的6.92下降了17.5%。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由优到劣排名为:北戴河区(5.19)、山海关区(5.36)、海港区(5.65)、青龙满族自治县(5.67)、开发区(5.79)、昌黎县(5.93)、北戴河新区(6.06)、抚宁区(6.20)、卢龙县(7.16)。
达标及重污染天数情况
达标天数情况:1月份,全市监测有效天数31天,达标天数22天,达标率为71.0%,与2019年同期持平。
重污染天数情况:1月份,全市重污染天数1天,比2019年同期减少1天,全市主要污染物为PM2.5。
各项污染物浓度分析
PM2.5:1月份,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9.0%;各县区中卢龙县、昌黎县和青龙县均上升,上升高的为青龙县19.64%,其他县区均下降,下降比例最高的为北戴河区17.65%。
PM10:1月份,全市PM10平均浓度为90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同期下降19.6%;各县区均下降,下降比例最低为青龙县3.23%,最高为开发区25.00%。
SO2:1月份,全市SO2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同期下降29.4%;各县区中仅青龙县上升16.67%,其他县区均下降,下降比例最高的为开发区46.88%。
NO2:1月份,全市NO2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同期下降26.7%;各县区中青龙县持平,其他县区均下降,下降比例最高的为昌黎县31.25%。
CO:1月份,全市CO平均浓度为2.8毫克/立方米,较2019年同期下降26.3%;各县区均下降,下降比例最低为青龙县3.12%,最高为北戴河区36.11%。
O3(8h):1月份,全市O3平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同期上升22.6%;各县区中青龙县和昌黎县下降,下降比例高的为昌黎县8.11%,其他县区均上升,上升比例最高为海港区19.67%。
来源:邯郸环保、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