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潘文静)日前,河北省安委办对近期两起事故进行通报。通报指出,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集中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河北省委、省政府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着力化解安全风险,全力防范事故。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河北省3天内连续发生2起事故,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暴露出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存在着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近日,河北省接连发生2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这2起事故分别是:3月8日,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晨光铸造厂有1人不慎落入砂筒内,被砂子掩埋,随后2人相继进入筒内施救,再次被砂子掩埋,最终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月10日,石家庄市正定县亮马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储存甲醇、环已酮和乙酸乙酯等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发生火灾,持续燃烧时间约3小时,现场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一度引起社会舆情关注。
通报要求,各市、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刻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举一反三,采取坚决措施,堵住管理漏洞。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大力推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扎实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突出管控重点,合理制定措施。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相关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要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检查涉疫场所、星级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养老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检查群众举报集中的地区以及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各地要采取强硬有力的手段,倒逼企业自查自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制度和现场处置预案,扎实演练预案,全员熟练操作,确保做到科学施救。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依法依规进行高限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坚决实施停产整顿;拒不整改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提请当地县级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强化安全风险研判,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高危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省安委办《关于做好疫情后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立即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研判辖区有关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的潜在风险。要全面摸排高危行业企业基本情况和生产状态,建立安全生产动态台账,对计划复工复产的企业,制定科学规范的方案,确保复工复产工作严格有序实施。要及时向复工复产企业下发安全提示,明确复工复产安全措施,提示企业做到“八个必须”。要组织成立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组,加强复工复产指导帮扶,组织指导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确保生产安全。要严格执行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验收标准,认真履行验收程序,压实验收签字责任,切实做到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未落实安全责任、存在重大隐患、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的企业,坚决不得复工复产。
严肃事故查处,充分发挥警示和惩戒作用。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严厉处罚。认真落实《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严格执行《河北省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符合约谈情形的政府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启动约谈程序。要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要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一企业出事故、全行业受警示”,用惨痛事故警醒教育广大从业人员提高防范意识、杜绝违规行为,警钟长鸣,严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