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河北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延长供暖时间,保障群众居家温暖舒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河北各市相继发布通知,近日,又有5市公布延长供暖通知 >>
•承德
3月13日,记者从承德热力集团获悉,该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承德市冬季供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供暖延长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迅速启动执行方案,对所辖双桥区、高新区、承钢家属区及平泉市、隆化县、滦平县共3414.82万平方米、27.04万用户延长供暖日期至2020年4月5日24时。丰宁、围场两县供暖截止时间由属地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及气象和疫情发展情况确定。
为助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延长供热期间供热服务质量,承德热力集团公司提前研判,迅速启动了延期供热保障方案,全面加强供热生产、服务、人员、物资保障。为保障延长供热期间煤炭需求,该公司已安排紧急采购煤炭1万吨,同时积极协调煤炭供应、物流运输等相关部门和关键环节,全面做好保障工作。
同时,积极与气象部门会商,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供热运行参数,并做好与外部热源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热量充足供应。并全面组织开展供热系统巡查,及时消除缺陷、隐患,保障用户供热质量。
疫情防控和延长供热期间,该公司在在做好人员防控排查和服务窗口、办公场所疫情防控的同时,严格落实供热服务标准,畅通便民服务渠道,966866供热服务热线24小时值守受理解决用户诉求。对于用户表示不方便入户的,将采取电话、微信、“承德热力”公众号等为用户提供远程服务线上服务,为疫情防控创造有利条件,把温暖送到每一户用户家中。
•沧州
据沧州发布消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近期沧州市天气情况,经沧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市中心城区本采暖季供暖时间原则上延长至4月初,具体时间视天气情况确定。延长供暖期间,各供热企业不得另外向群众收取采暖费用。
•邢台
据邢台发布消息,3月12日,记者从邢台市城管局获悉,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经邢台市城管、气象等部门对该市近期气象条件及疫情防控情况的认真研判,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延长该市2019-2020年采暖期至4月1日。
延长供暖期间,邢台各供热企业不向群众收取采暖费用,并确保室温标准和服务质量不降低。对擅自降低供热标准和温度的企业,邢台市有关部门将对责任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4小时投诉电话:2290018;投诉短信:17732924420(不设人工接听);投诉邮箱:xtgrts@163.com;微信公众号:邢台供热管理。
•定州
据定州日报消息,记者从定州市供热办获悉,定州在2019—2020年度采暖季法定供暖期的基础上,供暖时间暂定延长至4月1日0时,并根据气温变化适时调整。
同时明确,延长供暖期间,供热企业不得另外向热用户收取取暖费用,供热企业及热源单位要认真做好供热工作,加强供热运行管理,确保供热运营安全,保证供暖质量达标。
•辛集
据辛集发布消息,经辛集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9-2020采暖季在法定供暖的基础上,供暖时间延长16天,暂定于4月1日零时结束,届时根据天气情况再行确定是否继续延长,另行通知。
延长供暖期间,供热企业不得另外向居民用热户收取取暖费用,各供热企业和供热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供热工作,加强供热运行管理,确保供热运营安全,保证供暖质量达标。
此前报道,石家庄暂定延长供热7至10天,邯郸、廊坊、衡水、保定、唐山暂定于3月23日零时结束 >>
•石家庄
3月11日,从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获悉,石家庄市决定2019-2020法定供热期截止后,暂定再延长供热7至10天。
据了解,此次延长供热期是石家庄市根据供热气象会商结果,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居家防疫的需要。延长供热期间,不再向居民热用户另外收取热费。
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要求各区、各企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善始善终,全力做好供热保障工作。绝不允许人为降低供热标准,出现供暖不达标,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健康的问题。
•邯郸
3月11日,邯郸市城镇集中供暖协调办公室发布通知,为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广大居民温暖过冬,经市政府同意,在2019-2020年度采暖季法定供暖期的基础上,供暖时间延长7天,暂定于3月23日零时结束,并根据天气气温变化适时调整。
延长供暖期间,供热企业不得另外向居民用热户收取取暖费用,各供热企业及热源单位和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供热工作,加强供热运行管理,确保供热运营安全,保证供暖质量达标。
•廊坊
3月11日,从廊坊市冬季供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城市达标供热起止时间动态调整机制有关要求,考虑到当前大部分市民受疫情影响仍集中在家的实际,为改善市民居家生活条件,助力疫情防控,经研究决定,今年廊坊市供暖延长一周,至3月23日零时。
•衡水
3月10日,记者从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该市下发《关于延长供暖期的紧急通知》,全市供暖时间延长一周,至3月23日零时结束。
《通知》中说,2019—2020年采暖季按照规定于2020年3月15日结束。目前,受疫情防控影响,社区封闭,多数市民集中在家。经衡水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延长本供暖季供暖时间。供暖时间延长为7天,至3月23日零时结束。延长期结束后,视天气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延长供暖期。延期供暖期间,供热企业不得另外向居民用热户收取取暖费用。
延长期间,市直相关部门要做好农村地区双代取暖用户气源、电源保供工作,确保取暖安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督促辖区内供热企业按要求保障居民供暖需求。
•保定
3月9日,保定市冬季供暖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发布通知,受疫情影响大部分居民仍集中在家,综合考虑保定近期天气情况,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温暖过冬,助力疫情防控,经市政府同意,决定2019-2020采暖季在法定供暖的基础上,供暖时间延长7天,暂定于3月23日零时结束。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供热单位继续做好供热工作,加强供热运行管理、燃煤燃气购储等,并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运行参数,坚决杜绝间歇供热问题发生,保证供暖质量达标。延长供暖期间,各供热企业不得另外向居民热用户收取热费。
•唐山
3月9日,唐山市冬季供暖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目前,由于受疫情防控影响,大部分居民仍集中在家,结合近期唐山市天气情况,本采暖季在法定供暖的基础上,供暖时间延长7天,暂定于3月23日零时结束。
据了解,延期供暖期间,各供热企业不得另外向居民热用户收取热费。
(综合河北日报、保定晚报、廊坊日报、邯郸发布,记者/焦磊、王育民、王峻峰 通讯员张宏刚,编辑/高二会、张宇昊、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