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
廊坊市公安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切实保障全市中外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全市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从境外入廊返廊的外籍人员和中国公民(包括在我省口岸入境和省外口岸转道进入我省),有固定住所的,要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社区、村居、企事业单位报备;无固定住所的,要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备。其亲属或接待单位应在其入境前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或公安机关报备。
二、各类用工企事业、宾馆等单位以及房屋出租人如发现或获知有从境外入廊返廊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和村居报告。社区、村居发现从境外入廊返廊的外籍人员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三、所有入廊返廊的外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否则,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四、所有从境外入廊返廊人员,都要主动配合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居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均不少于14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居和公安派出所报告,并按规定采取防疫措施。
五、对于不按要求主动报告、拒绝接受隔离诊疗等措施,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拨打110举报有关人员线索。
六、对境外人员合法停留居留,有紧急办理相关证件需要的,请到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2020年3月7日
保定
保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海外返保人员的一封公开信》↓↓↓
致海外返保人员的一封公开信
您好!
我市的疫情防控正值咬牙吃劲的决胜关键期,容不得半点松劲和懈怠,与此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不同国家(地区)时有出现,部分国家呈现蔓延态势。在这特殊时刻,我们在此温馨提示:
一、关注权威信息
请关注保定市卫生健康咨询平台“健康保定”发布的权威信息,获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官方通报及保定市救治定点医院名单和防治指引措施等信息,或致电保定市卫生健康部门咨询电话12320,不信谣不传谣。
二、尽量减少外出
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若必须前往,请正确佩戴口罩,首选医用外科口罩。若出现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须佩戴口罩到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三、加强自我防护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手部卫生,勤洗手,使用洗手液或者含有酒精的湿巾。适当开窗通风,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避免接触任何野生动物或禽类动物,肉类和蛋类请彻底煮熟后食用。
四、参与联防联控
如果您近期曾到访过疫情高发地区,或最近接触过疫情高发地区的来保人员,应当立即向所辖社区进行报告和登记,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主动居家医学观察 14 天。
五、主动申报是最负责的担当
我们深知,保定市疫情防控的阶段性成果来之不易,如果您刚从境外来到我市,请您主动向所辖社区和单位如实上报您的身体健康情况和行程轨迹。对确定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症状人员、密切接触者和重点疫区、非重点疫区等不同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转运、留观、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不同的防控措施,请自觉配合我市政府部门疫情防控要求。
保定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在这危机关头,让我们同舟共济,打赢抗击疫情攻坚战。
保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三月七日
承德
承德市公安局
关于防控境外来承人员疫情输入的公告
针对近期部分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快速上升趋势,为严防疫情由境外输入和扩散,全力保障我市人民群众和境外来承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来承人员(包括境外来承的外籍人士和境外回国来承的中国公民)要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 到达前14天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社区、村居、企事业单位报备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入境人员的亲属、所在单位应在其入境前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备或拨打110报备。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得知有亲属、朋友即将由境外返承的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单位报告情况。对于迟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各类用工企业、宾馆等单位以及房屋出租人如获知有从境外来承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镇(街道)、社区和村居报备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所有社区、村居发现从境外来承人员应第一时间向镇(街道)或公安派出所报告。
四、境外来承人员一律采取集中隔离14天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的,要迅速做好个人防护,由所在县(市、区)防控办安排专人专车“点对点”送至定点发热门诊进行救治筛查。所有离承外国人,需提前5日到定点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如5日内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的还需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合格后,报经所在地涉外防控服务组批准,携带核酸检测报告方能离承。
五、对于不按要求主动报告或拒绝接受隔离诊疗等措施,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人民群众拨打110积极提供相关线索。
承德市公安局
2020年3月7日
石家庄
3月7日石家庄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的通告》
定州
定州市公安局
关于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的紧急通告
目前,定州市新冠肺炎依然保持着零确诊的良好态势,但近日境外疫情快速扩散,我市是人口大市,防输入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我市零输入、零感染,现发布紧急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从境外进入我市人员,应当第一时间主动将本人的基本情况、入境时间、乘坐何种交通工具、途经路线口岸以及旅居史和到达前14日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向所在社区(村)、企事业单位报备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获知有从境外进入我市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入境人员的亲属或相关单位应在其入境前向所在社区(村)或公安机关报备。
三、所有从境外进入我市人员,应当主动配合所在社区(村)管控并严格落实隔离不少于14日的要求,外国人还应当立即到辖区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的,要迅速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就近前往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并向社区(村)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对境外人员合法停留居留、或因紧急需要必须办理相关证照等业务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预约办理,咨询电话:0312—2317634。
五、对上述事项迟报、瞒报、不如实申报,或拒绝接受隔离、诊疗等措施,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3月7日
辛集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举报的通告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效阻断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举报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隐瞒两周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二)隐瞒两周内有过湖北、温州以及境外等疫情重点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的人员;
(三)未主动向村(社区)、网格单位报告以及未主动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发热人员;
(四)两周内私自接纳、容留有疫情重点地区居留史人员在家居住且隐瞒不报的人员。
二、举报方式及渠道
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详细居住地址等真实信息。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立即交办处置。举报电话:0311-83283517
三、其他事宜
(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借机诬陷、打击报复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国家公布疫情应急响应结束时终止。
(三)本通告由辛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辛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唐山
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唐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近日,境外多个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呈快速扩散蔓延态势。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和境外入唐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入唐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入唐人员(包括境外来唐的外籍人士和境外回国入唐的中国公民),须第一时间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向所在社区(村)、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核酸检测、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等疫情防控措施。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均由属地政府一视同仁、无差别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对迟报瞒报、不如实报告情况的,或拒不配合做好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得知有亲属、朋友即将由境外返唐的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单位报告情况。对于迟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3、境外入唐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的,要迅速做好个人防护,并与所在社区(村)联系,由所在县(市、区)防控办安排专人专车“点对点”送至定点发热门诊进行救治筛查。
4、全市城乡居民要保持警觉、互相监督,如发现有境外入唐人员未向所在社区(村)、所属企事业单位报告情况或未隔离14天在外活动的,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15)2530110。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3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秦皇岛
秦皇岛市公安局关于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输入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对疫情期间入境人员的管理,严防境外新冠疫情输入,确保我市中外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从境外入秦人员,应当将本人的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社区(村)、企事业单位报备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获知有从境外入秦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入境人员的亲属或相关单位应在其入境前提前向所在社区(村)或公安机关报备。
三、所有从境外入秦人员,应当主动配合所在社区(村)管控并严格落实隔离14天的要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医治。
四、对于不按要求主动如实报告或拒绝接受隔离诊疗等措施,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电话0335-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3月6日
张家口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的
通 告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切实保障全市中外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全市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从境外进入张家口市的人员(包括在我省口岸入境和省外口岸转道进入我省)要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社区、村居、企事业单位报备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入境人员的亲属、所在单位应在其入境前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或拨打110报备。
二、各类用工企事业、宾馆等单位以及房屋出租人如获知有从境外入张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镇(街道)、社区和村居报备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所有社区、村居发现从境外进入张家口市人员应第一时间向镇(街道)或公安派出所报告。
三、所有从境外入张人员,都要主动配合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居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规定,隔离期均不少于14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居和公安派出所报告,并按规定采取防疫措施。
四、对于不按要求主动报告或拒绝接受隔离诊疗等措施,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拨打110积极报告有关人员线索。
五、对境外人员合法停留居留,有紧急办理相关证件需要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预约办理。
咨询电话:0313-8686821。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