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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地最新公告!复业程序公布!这些场所继续暂缓复业!

2020-03-08 13:16:54 来源:河北新闻网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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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公告(第7号)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前提下,促进有序复工复业,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现就有序复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序复业。影剧院、歌厅、KTV、网吧、游乐场、娱乐城等文化娱乐场所,酒吧、洗浴、汗蒸、美容、美甲、美睫、保健、亲子、早教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场所、健身场所和非生活必需的独立地下经营场所继续暂缓复业;各类马路市场、流动摊贩一律不得经营;餐饮经营单位(含商超内餐饮)继续实施以外卖、团餐配送的形式复业,一律严禁堂餐,且不得形成配送人员聚集。其他行业可有序恢复营业。

二、复业程序

1.复业前准备。拟复业经营单位必须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对经营场所全面清理卫生,全方位进行环境消毒;对员工及家属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员工健康登记制度,实行“一人一岗”管理。按疫情防控要求需实施隔离的从业人员必须在隔离期满且无异常后方可从业。

2.复业手续。拟复业经营单位需提供相关许可证照、身份证、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经营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等资料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餐饮经营单位(含商超内餐饮)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建筑面积500平米以上的商业经营单位向区商务部门备案;应由公安机关管辖的特种行业经营单位向公安部门申请复业;其他经营单位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经开区进行登记备案。

三、复业后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复业的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自律,必须服从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管理。严格执行佩戴口罩、体温监测、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必须统一在门口显著位置悬挂“未佩戴口罩严禁入内、发热干咳人员请速去就医”字样的提示标识,不得接待未佩戴口罩人员和有发热、干咳等症状人员;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控制客流量,不得形成人员聚集;鼓励送货上门,引导顾客即买即走,提倡“零接触购物”模式和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网络支付方式。

四、强化人员排查管理。已在区居留14天及以上的店主和员工,要及时做好体温和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并记录、配戴口罩上岗。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不得带病上班,第一时间就医;上下班提倡单人自驾或骑行、步行,下班后不参加聚会聚餐;员工在为顾(宾)客提供服务时应戴手套,不得直接接触商品;发现发热员工,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第一时间与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同时通报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主管单位。

五、强化复业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各相关单位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对防控意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经营主体,责令停业整改;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不服从管理、阻挠执法、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厉追究责任。

保定市莲池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7日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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