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有效切断疫情传播渠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辛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在全市公共场所推行“一米线”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区、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有效切断疫情传播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共场所推行“一米线”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施范围:全市所有银行、商场、超市、药店、车站、便民服务窗口、办事大厅以及其他涉及排队办理业务、购买商品的公共场所。
二、具体措施:采取在地面贴划显著标志线或设置隔离栏等措施,注明“请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字样,在群众排队办理业务、购买商品时,确保群众之间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
三、责任落实:各乡镇区、市场监管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起监管责任,督导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立即启动“一米线”制度,并安排专人引导群众,切实切断疫情传播渠道;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公共场所将“一米线”制度坚持下去,让“一米线”成为文明线、秩序线、健康线。
辛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