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赵红梅 通讯员任树春)日前,河北省水利厅印发《河北省疫情防控期间水利建设项目开复工工作指南》,要求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省水利工程建设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水利建设项目能开尽开、能复尽复。
《指南》要求,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开复工管理,既要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的核查,也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同步进行疫情防控现场核查,合格一个,开工一个。
《指南》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对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负总责,项目法人向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开复工申请之前,要满足如下条件:成立项目法人单位负责人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设立防疫专人专岗,对接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设置符合防疫要求的、单独的隔离观察室,用于需临时进行观察的人员。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应准备足够的体温枪、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疫情控制用品。对项目内所有复工人员14天以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详细排查,并有详细记录。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卫生间等进行消毒杀菌处理,对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区域实行定时消毒。疫情防控保障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复工要求。
《指南》强调,项目开工后现场管理要建立联防联控防疫机构,水库、水闸等点状水利工程实施封闭管理,河(渠)道整治等线性水利工程实行分区、分段封闭管理。严格实行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施工现场人员都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地方应实行定时消毒制度。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并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装置。加强工地内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严防交叉感染,减少人员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