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从即日起,所有返京人员到京后,均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回京前,须提前向在京所在单位及居住的社区(村)报告。拒绝接受居家观察、集中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责任。
返京人员在回京后应如何做?
如何进行居家隔离?
来听听北京市疾控中心的建议吧!
(视频来源北京市疾控中心)
北京市民政局:
返京人员无法进入社区可以拨打12345
目前北京没有出现全封闭社区。一旦因特殊情况存在无法进入社区的返京人员,可以拨打12345或者联系居委会等,不会让回京人员有这方面的不方便。
北京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工资支付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2.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疫情防控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和提前结束休假复工的职工,企业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