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李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2月12日,经研究并报河北省政府同意,河北省商务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切实抓好当前利用外资工作的通知》,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千方百计抓好当前利用外资工作。
主动帮助企业应对疫情,支持有序复工复产
推动企业按照各市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的统一安排,积极制定疫情防控预案,逐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及时采购必要防护物资,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做好各项复工前期准备工作,引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进行正常生产经营。
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定期报送机制,及时掌握疫情对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主动收集外商投资企业对疫情防控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向企业及时通报河北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最新政策措施。
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帮助企业最大限度解决原材料采购、货物运输等困难,克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延期交货造成的诸多影响;深入了解企业用工需求,精准摸排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等方式促进劳动力供需对接。
积极创新招商方式,推动项目履约落地
夯实招商工作基础,持续加强重点产业招商项目谋划工作,瞄准重点国家和地区,研究制定境外客商对接清单,做好项目和客户资源储备;着力提升现有招商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线上平台的推介交流功能,建设高水平招商网络平台;扎实做好招商宣传工作,充实完善投资指南、招商地图、招商宣传片、招商项目册等宣传媒介;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招商专业化水平。
加大招商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渠道高频次、高精度、大范围发布项目信息;大力开展线上招商活动,通过“云端洽谈室”等方式组织项目对接;继续做好线下招商活动的筹备,利用电话、微信、视频等线上渠道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与对接;加强与我国驻外使领馆、境外商协会和投资促进机构的常态化沟通联系,为后续对接洽谈创造条件;更好地发挥境外招商代理的作用,支持其在境外开展多种形式的项目推介和对接洽谈。
推动外资项目履约落地,对现有在谈项目、已签约项目、已开工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和完善重大招商项目领办代办盯办服务制度,力促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对于有签约意向的项目,采取电话、邮件和网络视频等方式与意向企业深入沟通,尽早取得实质性进展;对于急需签约项目,通过文本邮寄形式签约,确保项目进展。做好重大涉外经贸活动签约项目落实工作,坚持每月通报制度,推动项目落实。
强化企业精准帮扶,提升外资管理服务水平
健全完善重点外商投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积极适应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世界500强在冀投资企业和投资规模较大的重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系服务,进一步明确重点外商投资企业联络员的工作职责,支持其在特殊时期发挥独特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密集加强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沟通联系,主动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生产经营等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增强投资信心。
提供高效的外资管理服务,主动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初始报告、变更报告和注销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报告及时、真是、准确、完整;优化和加强外资统计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研判和预警,及时掌握各行业、各领域外资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及时处理企业反映的问题,依法保护外伤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狠抓外资政策落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和河北省商务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商外资[2020]1号)等法规政策,加强宣传解读,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
梳理国家和河北省近期出台的各类援企稳岗政策,指导外资企业用好用足财政、金融、税收、社保、就业以及政府采购等各类帮扶解困政策,做到内外资企业平等对待、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各地要尽快编制和公布外商投资指引,发布办事指南、项目信息和相关数据信息等,为外商投资提供服务和便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疫情应对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协调配合,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推动当前利用外资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为完成全年利用外资目标任务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