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2月7日0—24时,我市新增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4例。其中:
病例一:男,37岁,大名县人。1月30日11时因发热到大名县人民医院就诊,2月5日下午转入大名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隔离治疗。
病例二:男,51岁,临漳县人,在浙江嘉兴工作。1月15日中午自驾从浙江嘉兴返邯,1月16日凌晨3:00回到临漳,1月22日驾车到黄粱梦吕仙祠,1月26日驾车到临漳县好又多商场购物,2月4日在临漳县中医院南区隔离治疗。
病例三:男,1岁,临漳县人。1月26日和30日两次到成安县大郭庄村,2月4日凌晨到本村村医门诊就诊,2月4日下午在临漳县中医院南区隔离治疗。
病例四:男,17岁,临漳县人。曾参加临漳国美至诚美术学校组织赴武汉艺考,1月23日晚到临漳砖寨营乡崔庄澡堂,2月1日在临漳县医院西区隔离。2月7日转入临漳县医院隔离治疗。
特别提示:相关人员请第一时间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干咳、乏力症状,及时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不要外出。
邢台
据悉,2020年2月7日0-24时,邢台市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例,治愈出院1例,新增疑似病例6例。
其中新增确诊病例为内丘县1例、邢台县1例。患者一为已公布的内丘县故意隐瞒事实病例(点击链接查看:河北1市确诊1例故意隐瞒事实病例!市、县已启动应急处置措施);患者二,女,63岁,邢台县人,与2月2日该县确诊病例为母子关系,一直在村居家,1月27日居家隔离,2月1日定点隔离医学观察,2月5日出现咽部烧灼样症状,2月7日被确诊,现正在住院治疗,病情平稳。
截至2020年2月7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1例,其中重症病例3例、治愈出院1例,现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者共20例。在确诊病例中,清河县6例,隆尧县4例,宁晋县2例,邢台县2例,临西县、巨鹿县、新河县、柏乡县、威县、广宗县、内丘县各1例;另现有疑似病例7例。此外,因内丘县确诊病例事前隐瞒,造成密切接触者数量增多,目前全市有544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秦皇岛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2月7日0—24时,秦皇岛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例,现将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新增患者1,秦皇岛开发区人,系已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1月30日,患者到诊所就医,戴口罩到超市购物。2月2日被隔离医学观察。2月5日18:00时转至市第三医院,2月7日确诊。目前,患者病情平稳。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正在隔离医学观察。
新增患者2,秦皇岛北戴河区人。患者长期在北京长子家居住,1月29日自感发热、不适,自行服药未就诊。2月1日从北京乘D11次动车4车8D于13:52时到达唐山北站,乘出租车回丰润次子家居住。2月2日早7:00由丰润乘私家车回卢龙县老家。2月5日,从卢龙县老家自驾车到北戴河居住地。2月6日上午11:00时自驾车到北戴河医院就诊,2月6日下午转至市第三医院,2月7日确诊。目前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正在隔离医学观察。
温馨提示: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提醒相关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密切接触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上述人员需立即隔离观察14天(自密切接触之日算起),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密切接触者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上述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秦皇岛市发热直报公开电话:3604016,发热咨询公开电话:12320。
唐山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2月7日0时至24时,唐山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例。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需立即按规定隔离观察,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现将新增4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20例:男,40岁,现住路北区。1月19日乘Z12次车自唐山回河南老家探亲,28日乘T124次车返回唐山;29日、30日曾短暂在室外活动并全程佩戴口罩;31日早至2月2日早在唐山北高速收费站办公室值班后回家;4日、5日曾短暂在张各庄小区内跑步并全程佩戴口罩。2月5日下午因发热到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就诊,7日确诊。
第21例:男,67岁,迁安市人,系第15例病例密切接触者。1月21日上午曾到滨中市场及个体超市购物;22日骑车到蔡园镇;23日至25日未外出;26日到本村亲戚家聚餐(其中包括第15例病例);28日到本村亲戚家聚餐,当日出现发热症状;30日到本村亲戚家聚餐;2月2日由亲属驾车回小区,居家隔离未外出。2月4日到首钢矿山医院住院,6日转至迁安市传染病院,7日确诊。
第22例:男(系第21例病例之子),32岁,现住路南区。1月23日自驾到迁安市接妻儿后,前往迁安市蔡园镇父母家中;25日到本村亲戚家串门拜年;26日自驾到迁安市岳父家,27日返回;29日、31日均由迁安自驾上班;2月2日上午自驾返回唐山市区途中,在古冶区路段与前车发生追尾,并随拖车到开平区一汽大众4S店登记后,于开平区打车回到路南区家中,当晚佩戴口罩到药店购药;3日至4日搭同事车上班;4日晚因发热、咳嗽,佩戴口罩到药店购药。2月5日到唐山市协和医院就诊,7日确诊。
第23例:男,37岁,武汉市人,系武汉来唐探亲人员。1月22日与妻子乘G520次车到达北京西站后,打车返回玉田县,23日下午与妻子到玉田供销大厦购物,24日至31日居家隔离。2月1日因不适由救护车送至玉田县医院就诊,7日确诊。
廊坊
2月5日0—24时,河北廊坊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例:
第十四例:女,52岁,固安县人,现在霸州市某企业工作。该患者于1月19日放假在家休息,1月20日,由丈夫驾车前往固安县马庄理发店理发后回家。1月22日,出现咽干、头痛等不适症状。当日因既往有其他心脑血管系统疾病由丈夫驾车到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内科就诊。1月23日至2月3日,春节期间未外出,居家卧床休养。1月29日,出现发热症状,自行居家服药治疗。2月4日,症状未见好转,由丈夫驾车至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予以隔离治疗。后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现在廊坊市第三人民医院进一步隔离治疗。
2月6日0—24时,河北廊坊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例:
第十五例:男,43岁。现住固安县。2020年1月19日4时,患者与妻子驾车从廊坊市固安县返回湖北襄阳老家,19时,到达湖北襄阳家中。1月20日9时,因电焊工种职业病史,至襄阳市中心医院体检,之后归家,至22日一直未外出。1月23日,患者至襄阳市祥云社区菜市场买菜。1月25日18时,患者与妻兄驾驶车辆返回固安县。1月26日8时30分,独自至固安县幸福港湾精品超市买菜,用时约1小时。1月27日至2月4日,居家自我隔离观察。2月4日14时,到固安县中医院就诊,期间,患者咳嗽持续无发热,收于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后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现在廊坊市第三人民医院进一步隔离治疗。
承德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2月7日0-24时,承德市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例。
第七例(新),男,承德市双桥区人, 1月21日,其内蒙3位朋友从沈阳自驾车抵达承德,入住全季宾馆。当晚,4人在巴蜀渔村共同用餐,内蒙3人餐后返回宾馆,22日离承(此3人返回内蒙后,其中1人于2月1日被确诊为感染者)。根据内蒙协查函,我市该病例于2月2日被隔离,2月7日确诊。
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凡在上述时间地点有过活动停留或与患者有过接触,请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疾控部门或社区(村委会)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