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董昌)近日,辛集市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将全域全时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在辛集市全部行政区域内全时禁止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包括电子礼炮)。重大节日和重要庆祝、庆典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公安机关发放的《焰火燃放许可证》。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职能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法给予处罚;对造成国家、集体和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将根据情节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制品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