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河北省大气办下发通知,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20日起,受地面南风、逆温等影响,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缓慢积累;其中21日以后,地面湿度逐渐增大,风力减弱,我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可能出现PM2.5重度污染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和秦皇岛市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
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区域一、区域二(含秦皇岛市)城市要在11月20日18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河北新闻广播记者屈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