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批准开展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通知,经镇(乡)自愿申报、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共同遴选、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审核,批准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等298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其中包含河北省15个镇(乡),看看有你家乡么↓↓↓
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河北)
晋州市马于镇
赵县韩村镇
丰宁满族自治县五道营乡
沙河市白塔镇
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镇
怀安县西沙城乡
康保县满德堂乡
保定市徐水区崔庄镇
保定市满城区南韩村镇
孟村回族自治县高寨镇
遵化市平安城镇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四农场
昌黎县十里铺乡
故城县建国镇
邯郸市永年区小龙马乡
构建乡村产业体系
依托镇域1—2个农业主导产业,着眼全产业链培育,支持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绿色生产基地,扶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支持建设仓储物流体系,创建区域品牌、产品品牌,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进产业深度融合,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创业活跃、联农紧密的乡村产业体系,示范引领城乡融合发展。
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扶持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基础好、发展前景足、引领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农业产业链条的生产性服务组织,打造一批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纽带、以农户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乡村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保底收益+按股分红”
引导示范镇完善股份合作、“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订单农业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创新,调动广大农户发展乡村产业的积极性。鼓励各地创新形式,将财政补助资金折股量化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或农户,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让农户更多分享乡村产业发展政策红利。
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
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予以适当支持。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由各地结合建设内容,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集中用于扶持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鼓励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统筹整合其他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资,集中支持实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