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购买商品房的风险公告
为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对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开发地块进行风险公告,特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参与认筹、购买,谨防自身利益损失。以下为尚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或地块:
沧州市新城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吾悦广场”项目、
沧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海一品”项目、
沧州梁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梁观沧海”项目、
河北丰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百丰瑞府”项目、
沧州九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永泰华都”项目、
沧州市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茂府”项目、
沧州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力·盛悦居”项目、
狮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悦城”项目、
沧州市和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罗兰春天”项目、
沧州渤海新区全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金狮国际”项目、
沧州市合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书香华府”项目、
沧州大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合园”项目、
沧州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山新天地”项目、
沧州东塑房地产高新区地块。
以上不具备销售条件开发项目及开发地块,请广大群众不要轻易相信宣传,购买时应查验购买楼盘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和纠纷。同时告诫各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要守法经营,不得违法违规预售,经纪机构不得违法代理和提供经纪服务,不得发布涉销售的房源信息、价格信息。我局对涉违法违规的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对通过公众媒体、自媒体发布涉销售炒作违规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予以严查。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