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李振胜 记者黄清标)日前,北京市民郭文强在邢台出差期间,因患甲状舌管囊肿在邢台市人民医院作了手术,共产生住院费用15609.97元。出院时,他持社保卡仅支付了医疗费中需个人负担的5179.31元。据悉,2016年9月以来,邢台市已有52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跨省就医直接结算,便利了常驻邢台市、来邢及转诊来的外地参保人员。
据了解,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在跨省异地就医前,须由统筹区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诊断证明书并提出转院申请,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因病情紧急未能及时备案的重症患者,应在住院5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邢台市医保部门从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考虑,简化备案手续,支持患者借助互联网、打电话等方式进行备案;对年度内需多次在省外就医的癌症放化疗、肝肾移植术后参保患者,允许其每年仅作一次备案。
自2015年7月起,该市已有1.2万人次参保城镇职工跨省异地就医。今年前3个月,该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1421人次,报销医药费22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