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切实加强沿街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餐饮、饭店宣传引导,进一步规范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处置行为。
餐厨剩余物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该局督促餐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记录表及台帐,详细记录产生数量、去向等信息,并将餐厨剩余物统一交由昌润达环卫公司集中收运至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将餐厨剩余物交由未取得特许经营许可的单位(个人)收运处置,禁止将餐厨剩余物排入雨、污管道等公共设施和河道等天然水体。
据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不定期组织检查,确保正规收集、运输和处置餐厨剩余物。(记者赵海涛)